市树市花评选会活动组委会 关于开展评选廊坊市市树市花的启事
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,进一步塑造城市形象,彰显我市城市特色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在全市开展市树、市花征集评选活动。 一、评选目的 通过活动开展,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爱绿、植绿、护绿意识,充分彰显我市独特的人文景观、文化底蕴和精神风貌,激发市民热爱廊坊、建设家园的热情,建设生态和谐、环境美好的新廊坊,进一步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。
二、基本要求
活动积极树立并倡导绿色理念,体现生态环保价值取向。拟选对象要有物种代表性、有地方特色、有象征意义;符合廊坊自然条件;有一定的历史和文化内涵;有一定的生态、经济、社会效益。
三、评选方法
评选工作遵循“民想、民许、民爱”的基本原则,将整个活动与整体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水平、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联系起来,与城市绿色产业发展联系起来,充分发动广大市民踊跃参与。集中民智、体现民意。采取自下而上、市民参与、专家评审和市四套班子审定相结合的方法,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。
四、时间步骤
活动时间为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。具体分为宣传发动、花木普查、市民评选、专家评审、市四套班子领导审定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等六个阶段。首先在全市范围内,对现有的树木、花卉种类、生长情况等进行调查,选出候选品种。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专家评审组推荐的市树、市花候选品种,印制部分选票,并通过《廊坊日报》、中国廊坊网等发出选票,市民通过信函、网络等方式参评。专家评审组对市民评选投票数前三名的市树、市花候选品种进行评审。最后由市四套班子领导审定,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,正式向社会公布。 在市树、市花评选过程中,同时有步骤地开展建立绿色志愿者队伍、护绿集体签名、有奖征文、“集体认养一片绿、个人认养一棵树”等项活动,有效促进评选活动主题鲜明、形式创新、内容丰富、效果显著。
五、表彰奖励
市树、市花评选活动结束后,从与评选结果一致的选票中抽取幸运参与者,给予奖励。奖项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和纪念奖。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关注、参与市树、市花评选活动,共同把我们的共同家园建设得更加美丽、更加温馨。
市树市花评选会活动组委会 2008年10月10日 |